7月8日,发改委联合交通部等12部委发布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对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遵循交通基础设施经济属性和发展规律,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
7月23日,交通运输部举行例行发布会。针对有哪些具体措施落实新政策回答记者问。
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意见》的出台目的,是为了解决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痛点和难点,增强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建的积极性,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交通部将通过简化办事流程、强化执法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不合理限制条件和隐性壁垒。
交通部将配合推动铁路企业股份制改革、邮政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交通建设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为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对于交通基础设施的重大项目,民企很大的困境在于信息不对称,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的战略决策,他们想参与都不知道怎么参与。”孙文剑说道。
对此,交通部此后将加强力量,在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制定实施中听取民营企业意见,让民企在重大交通基建设施的源头就开始参与。交通部还将加强向社会推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拓宽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息渠道。
与传统交通基建项目相比,新基建项目资金体量相对较小、科技含量高、商业化应用开发潜力大,更加有利于民营企业参与。交通部表示,将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新基建。“大家感兴趣的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等新业态,很多都是民营企业主导的。”孙文剑说。
此外《意见》还鼓励民企参与重大铁路线、铁路车站商业综合体、货运机场、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点、机场商业、城市智慧停车、交通大数据平台、绿色驾培、绿色物流、绿色航运等领域,并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意见》中还提到,要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不得向民营企业收取不合理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对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与其他市场主体享受相同投资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领域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